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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识产权案“老赖”说不(3)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仇飞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5-10 11:17 
核心提示:上海知产法院认为,原告已经完成涉案软件的开发,并通过验收,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开发费用及违约金等。法院于2017年2月27日作出判决,判令数码公司支付福瑞公司开发费用52万余元及延期付款违约金等。 数码公司不服一

上海知产法院认为,原告已经完成涉案软件的开发,并通过验收,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开发费用及违约金等。法院于2017年2月27日作出判决,判令数码公司支付福瑞公司开发费用52万余元及延期付款违约金等。

数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高院二审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二审宣判后,数码公司依旧未履行所欠款项。

2017年8月14日,福瑞公司向上海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承办法官通过财产信息查询系统发现,数码公司名下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在案件即将成为“死案”之时,执行申请人提供了“数码公司准备要上市”的线索,法院遂将数码公司的失信信息在网上公开。

数码公司怕“影响上市的声誉”,在法院与其多次沟通的情况下,于今年年初一次性付清了欠款及违约金。

大数据共享助力破解执行难

据悉,该案系上海三中院执结的首例涉准上市公司执行案件。相关数据统计显示,上海三中院成立三年以来共执结案件639件(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其中多数为涉知识产权执行(保全)案件。

“知识产权类案件多是涉及企业间的纠纷,其中许多是新兴的计算机软件企业、产品设计企业等。在执行这些企业的过程中,要兼顾申请人和被执行方双方利益,尽可能维持企业生存,避免企业死亡。”上海三中院执行局法官张德毅介绍说,“有些企业只是一时资金断裂或资金回转不及时而无法偿付,我们在执行过程中,让其正常经营度过难关,进而实现债权人的利益,创造双赢局面。”

业内人士指出,破解执行难,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大数据共享机制,打通最后一公里。

记者注意到,已有多地法院开展联合惩戒及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活动。例如,4月25日,河南省法院宣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惩戒及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活动,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公布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出入境、招投标、贷款等一系列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同时曝光一批失信“老赖”名单和典型案例。

此外,记者了解到,全国21家银行已在3月31日前上线银行存款网络冻结功能和网络扣划功能,其他地方金融机构也在4月30日前上线了存款网络冻结功能和网络扣划功能。这意味着,执行法官坐在电脑前动动手指,就可以在网上冻结和扣划“老赖”存款,将极大提高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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