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音像 >

江苏省演艺集团向"农家书屋"提供音像制品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王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8 13:33 
核心提示:音像品的输出有着文化传播的重要性和市场潜在性,此项目的实施也使音像品在更广范围里真正走近生活、贴近群众,特别是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普及和推广,避免将传统艺术冷落陈放在博物馆里,使各地百姓真正感受文化惠民的实际功效。

去年下半年以来截止目前,江苏省演艺集团所属江苏文化音像出版社已向全国“农家书屋”提供精品专辑CD超过了1万套。其中,江苏省超过了5000套、云南省近7000套。

打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在其上的“重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推荐目录”之文艺类里,该社的江苏民歌、江苏民乐、江南名曲三种精品专辑CD赫然在立。笔者在该社发往云南省的货样里,也看到每张CD碟片右上角都打印了“农家书屋藏书”的醒目标识。“江苏民歌”专辑精选了《好一朵茉莉花》、《拔根芦柴花》等歌唱苏南、苏北的江苏传统民歌,“江苏民乐”专辑收录了二胡名家朱昌耀亲自操琴的《二泉映月》以及《姑苏行》、《太湖泛舟》等江苏传统与新创民乐,“江南名曲”则收录了《无锡景》、《杨柳青青》等反映苏南、苏北风土人情的传统及新创民乐曲。

江苏省演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朱昌耀分析说,一方面,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各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面向农村基层市场的需求量陡增;另一方面,本集团充分利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鼓励性政策措施,积极主动参与“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今年与云南省的合作,正是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更好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要以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向贫困地区、落后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农村倾斜的精神。音像品的输出有着文化传播的重要性和市场潜在性,此项目的实施也使音像品在更广范围里真正走近生活、贴近群众,特别是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普及和推广,避免将传统艺术冷落陈放在博物馆里,使各地百姓真正感受文化惠民的实际功效。

江苏文化音像出版社一直积极响应“农家书屋”的建设工作,把握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多样性欣赏需求,把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自2007年在全国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以来,每年都申报了一批以“三农”题材为主,质量上乘,以出版成本价的戏曲和民乐类优秀出版物,如现代京剧《骆驼祥子》、新编昆剧《小孙屠》等优秀节目进入到农家书屋,切实缓解了广大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的矛盾;同时还多次捐献出版物给四川省绵竹地震灾区的农家书屋重建。去年下半年该社向全国“农家书屋”申报了“江苏民歌”、”江苏民乐”,其中相当部分的曲目选自曾入选《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的《江苏著名音乐家系列专辑》;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该社的申报专辑立意新、起点高,对丰富农村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顺应当代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传播弘扬江苏传统特色艺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入选“农家书屋”,必须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专家组的评审,同时各级地方新闻出版机关审核,充分考虑基层实际,结合本地区自然条件、产业结构、人口状况,精心挑选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实际需要,最后在全国农家书屋网和媒体上公示,进一步接受大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这次云南省定购就是通过招标确定的。

据悉,该社进一步实施农家书屋在全国范围内的排兵布阵,现正与浙江省新华书店就“农家书屋”音像制品提供进行深层次的交流。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