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捣毁大型售假音像制品团伙
今年以来,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亮剑”专项行动中,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掘案件线索来源。
日前,该大队与文化部门合作,迅速端掉一销售假音像制品团伙。
查获违法
音像制品1.9万余张
在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走访时,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从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得一条贩卖非法音像制品的举报。随后,调查人员在小商品夜市的数百个固定和移动摊点中确定了重点嫌疑对象,并通过外围走访、秘密跟踪等方式,迅速掌握了该摊点两名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和落脚点,后又循线追查到其上线的踪迹。
在掌握嫌疑对象藏匿非法音像制品的确切地点及活动规律后,侦查人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警务平台系统的查询功能,进一步确定了涉案嫌疑人的准确身份和相关信息,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和案件移交方案。
日前,行动大队调集全部警力会同文化稽查队员共40余人,对已查明的三个窝点同时开展了清查行动,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未及销售的侵权音像制品1.9万余张,淫秽音像制品1万余张,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何某某和张某某。
三嫌疑人被诉两罪
接着,该案被迅速移送至公安机关,随后,镇江市公安局依法对韩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及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立案侦查。在案件侦查期间,行动大队根据该案特点,利用手中掌握的有力证据,迅速攻克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迫使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现已查明,2010年8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何某某、张某某为牟利,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大量侵权和淫秽音像制品,或以批发形式销售给镇江市南门大街夜市的一些不法摊主,或利用自己在夜市租赁的摊位进行零售。其间,韩某某共向何某某、张某某夫妻二人销售非法音像制品12931张,其中侵权音像制品1.1万余张;何某某、张某某在零售从韩某某等人处购进的非法音像制品的同时,还以“调货”的形式向韩某某销售侵权音像制品5620张。日前,公安机关以韩某某、何某某、张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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