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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工业视角下的网络歌曲解读

来源:《新闻爱好者》 作者:谢诗敏 苏洁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23 09:55 
核心提示:网络歌曲的含义 当前网络歌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这已成为近年来流行乐坛的一大特点。网络歌曲就是指互联网网民制作或演绎并且率先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并得以流传的歌曲。它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网友的原创,比如《爱情买卖》等一些歌曲;二是指翻唱,即网

网络歌曲的含义

当前网络歌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这已成为近年来流行乐坛的一大特点。网络歌曲就是指互联网网民制作或演绎并且率先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并得以流传的歌曲。它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网友的原创,比如《爱情买卖》等一些歌曲;二是指翻唱,即网友用自己的方式重新去演唱或者演绎已经很流行的歌曲,比如后舍男生,他们用独特、夸张、古灵精怪的表演手法重新演绎流行歌曲;三是改唱,一些恶搞的歌曲就属于此类。比如刘若英的歌《知道不知道》就被恶搞成了贼版的《知道不知道》,其中歌词是这样的:“那天的贼是否都已料到,所以脚步才轻巧,以免偷不到……”网络歌曲制作门槛低,传播快捷迅速,在为流行乐坛注入一股新的活力的同时,也呈现出歌曲创作模式化、格调低下等问题。

文化工业视角下的网络歌曲生存形态

文化工业是法兰克福学派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大众文化的总称,它是以建立在科学技术上的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为前提的,其文化创作目的与创作手段与工业生产方式类似。它是一种标准化的、复制性的、大批量的生产,其目的是创造消费使用价值,经济效益是其运作杠杆。文化工业寄生于大众传播技术和娱乐生活,使文化领域都染上了商品的特征。文化工业理论认为,艺术这种人的自由的创造物,在发达社会中,却由于工业化、市场化经济力量的扩张和技术理性的不断操纵,已经沦为了一种商品和消费品,成为供人们消遣和娱乐的东西,而且这种艺术品呈现出标准化、批量化、齐一性的特点。这也就为考察处于文化工业时代的网络歌曲的流行提供了一个视角,在此视角下,网络歌曲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以下特征:

网络歌曲的商品化。“音乐商品是将音乐这种抽象的精神产品通过进行社会传播加以物化,使之具有交换的价值,即通过音乐与音乐载体的融合,使之成为参与市场交换的劳动产品”。①网络歌曲就是这样一种音乐商品,它想获得广大听众的喜欢,提高歌曲的传唱度,就必须了解听众的需求,迎合他们的口味,制作出一些大众化、生活化、通俗易懂的歌曲,才能使歌曲具有交换价值。人们乐意去听,从而能够在市场上实现交换,最终获得收益。如被冠以“网络神曲”名号的《爱情买卖》就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爱情买卖》的彩铃下载量已超过7000万次,而一首彩铃的下载费用是2元,其利润相当可观”。②演唱者慕容晓晓,原本是个藉藉无名的新人,但随着歌曲的火爆势头,她的身价也扶摇直上,出场费由以前的几百元上升到了几万元。但是如果单纯地从歌曲的市场占有率来考虑并制作歌曲,大量地制作一些旋律简单、歌词肤浅的歌曲,会很容易把“商品销售量”——专辑的发行量作为判断这首歌是否流行的唯一标准,也忽视了歌曲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网络歌曲对技术的天然依赖性。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强调,“文化工业”的出现是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产物。而网络歌曲的流行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正是互联网的产生和飞速发展才直接促进了网络歌曲的出现和发展。

互联网给人们带来了便捷,也给网络歌曲创作者提供了一个宽广的平台。只要有一台电脑和麦克风,再到网上下载一个音乐编辑软件,就可以制作自己的歌曲,而且还可以马上将自己的歌曲上传到网络上,供网友收听。如果歌曲很受人喜欢,一曲成名的可能性就会很大。比如雪村,他可谓网络歌曲的鼻祖,当年正是因为戴军把《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传到了网上,这才让他一夜成名。当然,互联网不仅给创作者提供了表现自己歌曲的机会,同时网络歌曲几乎不需要什么代价和成本就可以听到,再加上鲜活的动漫设计,自然比传统的发片渠道更容易受人们欢迎。

网络歌曲的伪个性。网络歌曲看上去好像是个人自由的表达。如《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不要再来伤害我》等,从歌名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它表达了作者的一种失恋情绪。因此,最初这种歌曲的流行可以说是一种对个人表达的喜爱。然而,网络歌曲并不是单纯地实现一种自我的表达,它也要获得经济效益,它就会主动地去遵循市场的导向,以先前成功的网络歌曲作为创作的模板。当很多这种类似歌曲流行时,它实际上应该是种集体的模仿,而非个性化的存在。词作者要想使自己的歌曲受到广大听众的欢迎,就不可避免地会循着套路去创作,因此,一些悲伤、独白式的歌曲在社会上开始广为传唱。阿多诺提出,文化工业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大规模生产各种复制品,它促进和反复宣传某个成功的作品,使风靡一时的歌曲可以周而复始地出现。网络歌曲的流行,也正是切合了这一文化工业的特质。“文化工业”信奉的信念就是:大众社会不需要文化,只需要娱乐。(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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