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五个层级(2)
依托频道组建公司、探索非公益性频道的企业化经营,前提是确保频道作为国家专有资源不得转让,节目终审权和节目播出权掌握在电视台手中。
第四层级:以电视台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就现阶段国家相关政策背景下的制播分离概念而言,这个层级可以理解为:除了新闻类、时政访谈类、监督调查类的电视节目,电视台其他节目都可由节目制作公司策划、制作、编辑、包装、推广和销售。
从2003年开始,天津电视台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除由电视剧制作中心改制的天津电视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依托少儿频道成立的天视阳光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天津电视台还依托数字电视频道成立了时代天创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各公司独立进行成本核算和项目投入,负责节目的生产制作、营销推广、广告经营和相关产业开发,电视台控制节目审批权和播出权,并在政策和资金上对这些公司给予扶持和优惠。
2009年8月20日,国家广电总局批复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体制改革的方案,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第一张制播分离转企改制的“准生证”就此下达。2009年10月21日,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传媒集团)举行揭牌仪式。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一分为二。转企改制之后,上海广播电视台由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实行事业体制,行政管理;上海广播电视台出资成立控股的东方传媒集团,并对业务板块进行资源整合,打造一批具有发展潜力、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子公司。东方传媒集团属台属、台控、台管的控股企业集团,其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宣传内容的编辑权、各类节目的审查权和播出权,都由上海广播电视台把握。
2009年12月18日,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北方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辽宁广播电视台由原辽宁人民广播电台、辽宁电视台、辽宁教育电视台合并组建而成,并出资组建辽宁北方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广播电视台的组建,实现了广播电视媒体的实质性合并。整合后的辽宁广播电视台形成了新闻宣传和产业经营两大业务主体的崭新格局。
2010年1月21日,四川广播电视台和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四川广播电视台为事业性质的宣传文化单位,由四川省委宣传部领导。这对于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做强做大广播电视媒体、繁荣广播电视内容制作市场、拓展现代媒体产业空间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2010年5月31日,北京广播电视台成立。该台由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整合组建而成。该台业务范围涵盖广播电视的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以及新媒体开发等领域,产业链比较完整。2010年6月28日,湖南广播电视台暨芒果传媒有限公司在长沙挂牌成立。根据中央关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精神,湖南广电在完成了局、台分离后,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集约发展,组建了湖南广播电视台。新组建的湖南广播电视台为正厅级的事业机构,对所属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省级广播电视媒体,实行“统一宣传、统一人事、统一财务资产、统一营销、统一技术”的管理原则,强化了“办广电”的职能。而芒果传媒有限公司则是由湖南广播电视台全资控股的市场主体。湖南广播电视台将剥离的所属省级广播电视媒体的经营性资源、资产注入芒果传媒,进行市场运作。
2010年9月1日,重庆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该公司由原重庆广播电视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股本总额为3亿股。其中,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持有85%股份,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5%股份。公司下辖广告分公司和8个子公司,业务发展共涉及广播电视内容生产、网络传输、广告经营代理、新媒体拓展四大领域。(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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