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出台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4)
15.引导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加快创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宜昌创建路径。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开发图书动漫、影视剧、舞台艺术、网络游戏、工艺美术、文化民俗体验等文化产品。实施数字文化工程,编制文化消费指南。大力推广使用文惠卡,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组织开展文化创意季、精品演出季、书香阅读季、文化旅游季等系列活动,促进文化消费增长,实现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年增长15%以上。
16.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充分挖掘宜昌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谋划,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大力开展专业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每年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文化产业项目。在一个年度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5000万元,并纳入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项目单位5万元。对进入市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投资规模超过5亿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根据需要通过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给予支持,占股比例不超过30%,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
17.建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将其纳入同级党委、政府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和市内高校合作,大力培养文化企业亟需的经营管理型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定期选派文化产业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主管部门、文化企业挂职学习。建立宜昌市文化产业人才数据库及引进需求名录,积极探索项目合作等柔性引才方式,引进一批文化产业和经营紧缺人才。实施“宜昌文化名家”工程,建设文化名家工作室。深入开展“资质回宜、宜才宜用”行动,鼓励大学生回宜留宜就业创业。
18.优化文化市场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落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垄断行业监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产品版权、商标权和名称权等综合保护力度。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结果运用,营造守信践诺的市场氛围。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执法队伍整合和综合执法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行业自律,净化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宣传文化单位的税费优惠政策。
五、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19.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每年从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800万元文化产业扶持资金,采取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用于引导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相应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文化旅游领域PPP模式推广运用,推动重点文旅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20.创新文化融资服务。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银企供需对接。(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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