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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斌建议加快公民信息安全立法

来源:新华网 作者:明星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7 11:48 
核心提示:由此可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我国在经济信息化时代与世界发展保持同步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零散地分布在多部法律法规之中,可操作性较差。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许多人刚买了新房,装修公司就接踵而至;才换了新车,代办车牌、推销保险的电话就不断打来;打开邮箱,各类商业广告、垃圾邮件铺天盖地……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黑客入侵、木马网站、钓鱼软件等手段盗取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建议,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门立法工作,全面系统地明确相关各方的法律权利、责任与义务。

廖仁斌告诉记者,在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由于担心个人信息的泄露,不少人依旧不敢贸然尝试网上交易,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而缺少了值得信赖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政府公信力得不到有效保障,电子政务的建设也必然受到影响。由此可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我国在经济信息化时代与世界发展保持同步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零散地分布在多部法律法规之中,可操作性较差。

廖仁斌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明确立法保护范围、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范围、个人信息使用者的义务等内容。

二是建立公民信息采集的准入制度。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并严格制定信息采集标准,规范采集行为。遵循“一个数据一个来源”和“谁采集、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重复采集、多头采集。

三是加强对公民信息使用的监管力度。建议设立专门的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对使用公民信息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要事先履行核准或登记备案程序,并对其使用情况严密监管。

四是提高公民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举报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事件,经核查属实的,无论是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还是个人所为,都要依法依规严惩,以切实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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