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文物保护 传承创新华夏历史文明
6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在郑州会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一行。
卢展工首先代表河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
卢展工说,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十分关心关注河南的发展。今年以来,已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和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专题调研、检查组先后莅临河南,考察检查指导工作,对河南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给予很大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卢展工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河南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持续、总体提升、总体协调、总体有效,呈现出比较好的趋势、比较好的态势、比较好的气势。从大的发展思路看,战略定位越来越清晰,发展战略越来越清晰,发展路子越来越清晰,转变方式越来越清晰,务实发展越来越清晰。务实发展关键在做,我们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方法,强调学明白、想明白、说明白、做明白,说到做到、说好做好。把推动务实发展与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重要活动结合起来,与我们正在做的实际工作衔接起来,以务实发展树立务实河南形象。
卢展工说,河南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有影响的文化大省和文物大省。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事业投入持续增加,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和文物保护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广大干部群众都有很强的文物保护意识,文物保护工作整体上是做得比较好的。
卢展工指出,国务院《指导意见》为中原经济区明确的一个重要战略定位,就是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传承和创新离不开动态的文化典型形象塑造,也离不开静态的文物教育教化。我们一方面要把文物保护好,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好文物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人通过对文物的参观学习,更多地了解历史、增长知识,增强对民族文化的自信自豪,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卢展工表示,检查组的到来,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河南文物保护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发挥好文物作用,不断增强中原文化的影响力和推动力,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白克明说,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河南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是了解河南实施《文物保护法》、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这既是推动《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促进国家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措施。河南是文化大省、文物大省,地上文物、地下文物均居全国前列。国务院《指导意见》把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区作为中原经济区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河南文化建设、文物保护及开发利用的高度关注。河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度完善、设施健全,投入逐年增加,文物保护形势总体平稳。希望河南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指导意见》精神,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把文物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总政治部原副主任刘振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国防大学原副校长王文荣,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总装备部原副部长张诗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原党委书记秦绍德,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副书记杨光洪,省领导刘春良、蒋笃运、张广智参加会见。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