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文物两部门将开展文化遗产联合执法
12月9日,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举办的我国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来自沿海11个省份的文物、海洋部门负责人,公安部边防局、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国家文物局国家海洋局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职责》 。
海洋、文物两部门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开展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是一项新课题。近年来,我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在不断探索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初步建立国家主导、地方支持、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系,但水下文化遗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亟待加强,水下文化遗产工作体制机制仍需完善。会议指出,加强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将进一步摸清、探明和掌握我国水下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和基本特点,不断加强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水下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定期开展针对水下文化遗产的执法巡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对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建立联合执法信息沟通机制,不断提升联合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广泛宣传联合执法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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