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七建筑入选文物保护单位
20日从洪梅镇了解到,该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进入整理汇总阶段,确定7处古建筑及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为该镇首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洪屋涡老虎安楼”、“尧均炮楼”将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洪梅镇从2007年开始,对全镇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开展普查。在普查基础上进行筛选,“梅沙村庭筠梁公祠”、“尧均炮楼”、“洪屋涡村老虎安楼”、“梅沙凉棚”、洪屋涡村莫贤楼、莫萃华烈士故居、洪屋涡捷云莫公祠共7处建筑,被定为该镇首批文物保护单位。
老虎安楼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东坊三巷29号,建于1944年。坐北向南,东西长12.29米,南北宽5.1米,高三层11.7米,占地面积约63平方米,为中西合璧建筑。青砖砌筑墙体,屋面为混凝土结构首层、二层四间,三层两间,有旋转混凝土楼梯。该楼为当时洪屋涡村地主莫镇安所建,因此人外号“老虎安”,故名“老虎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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