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客运管理条例严惩出租车拒载
“师傅,去新街口。”“要交班了,不顺路。”“对不起,我要去加气。” 不少乘客反映,遭遇拒载的理由,很多情况下是与的哥交接班方向不对。“有时久等不来,好不容易来一辆,但驾驶员还不愿带客,我还会跟他争论几句。”市民李先生说,可的哥最后来一句“我不认识路”就走了。的哥说他是交接班,不顺路,这是不是拒载?遇到拒载,老百姓该如何维权?
南京市客管处出租管理科科长翟伟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南京市客运管理条例》这样界定拒载:开启了空车标志,行驶中或在路边候客,但是不带客;停靠路边候客的时候,挑选乘客;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载客。有一些的哥会问乘客,是不是顺道。一旦和乘客发生了语言交流,询问了目的地,发现不顺路就不带,就是拒载。对于有拒载行为的驾驶员,将予以扣10分及200至1000元的罚款。
焦点
“空车招手不停”不算拒载
乘客看到有空车驶来,招手示意,空车不停车直接开过。特别是在雨雪天,甚至一连多辆车经过都不停车,非常令人恼火。这种情况是否算拒载?翟伟表示,“空车招手不停”的情况并非发生在“得知乘客去向”之后,所以不能算是拒载。但在市民看来,“招手不停”就是拒载,客管部门也收到过类似投诉。
不过,遇到醉酒乘客以及道路无法通行的情况,驾驶员是可以拒载的。《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的哥拒绝刷卡、不给发票,乘客都可以拒付车资。同时,乘客携带的物品超大、超重或者可能污损车辆,或者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携带犬、猫等动物,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等情形,的哥都可以拒载。
投诉
记住车号也可投诉
如果遇到拒载等行为,乘客投诉可以拨打12319或86655664,讲述相关情况,同时提供相应发票,或者记住车号也可以。投诉时,乘客要配合提供书面材料,尽量提供时间、地点、车号、车身颜色等要素。
“拒载投诉,必须落成文字,写信或者传真至客管处投诉中心。要是我们能通过电话投诉,口头表达,该多么方便啊。”市民王小姐告诉记者,打车中偶尔遇到过不靠谱的的哥,可她觉得写书面材料很麻烦,要耗费不少时间,就放弃投诉了。其实,现在南京所有出租车都安装了GPS行车记录系统、视频音频记录系统,客管部门可以调取录音,为投诉调查提供依据,为何一定要求乘客必须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呢?
对此,客管处办公室主任邓智勇表示,乘客打车遭遇拒载的过程中,大家在跟驾驶员经常是一对一的情况,客管部门要对乘客和驾驶员双方都做到公平,所以在投诉的时候,需要乘客提交书面形式,这也是法律处理上的要求。如果仅仅电话投诉,有可能造成恶意投诉。
延伸阅读
管理新规:三类行为属拒载
1.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2.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3.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
七种情况可拒载
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2.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物品乘车。
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4.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5.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
6.乘客携带宠物打车,司机也可以拒绝搭载。
7.在机场、火车站等设有出租车调度站点的地方,乘客应到指定地点排队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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