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县一小站长贪污惠农资金38万获刑7年
云南省彝良县林业局种苗站站长周乐华贪污惠农资金38.7万元,近日(1月8日)被彝良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该案的查处,是彝良县检察院去年8月以后关注民生,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的结果。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该院经过深入全县,广泛接触群众,进行明查暗访,发现县林业局种苗站苗圃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大职务犯罪问题。该院抓住疑点,通过深入追踪,在认真审查了相关单据,发现县林业局近几年来订购的苗木从签订合同到验收发放的经手人主要是种苗站站长周乐华,周乐华在订购苗木过程中,采取虚报数量、抬高价格、伪造合同等手段,大肆进行贪污,共侵吞了上级下拨的惠农款38.7万元。
该案的查处,赢得了当地党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许多干部群众对县检察院办案干警说:“真是太感谢了,还是检察院利害,你们把坑农害农的蛀虫挖了出来,我们实在是太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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