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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省推行“一校一法官”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8 10:15 
核心提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更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强大生力军。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

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共青团河南省委共同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与辖区范围内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建立结对联系,通过到学校开设法治课堂、开模拟庭、制作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及时有效地化解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向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加强在校学生保护的合理化建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更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强大生力军。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为了深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并下发《关于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的通知》,对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主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加大对辖区基层法院的指导督查力度,《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中级法院都把开展“一校一法官”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的目的在于增强法官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时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法律帮助。全省各级法院,特别是少年法庭的法官要提高认识,加强与团委和学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让全社会都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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