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北京住建委表态物业阻挠业主会成立将清出市场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1 19:55 
核心提示:昨天,市住建委明确表态,对不配合、不支持业主大会组建和规范运作的物业企业,将逐步清出北京市场。

物业公示上年收支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物业服务质量年”活动。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明年3月31日前,以项目为单位,主动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项目收支情况以及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的,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予以配合。

另外,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将组织会员单位,在每个区县随机抽取1至2个住宅项目,免费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一次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帮助业主了解本项目物业服务质量状况。

推进成立业主大会

市住建委要求,各区县要把推进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的组建工作,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住宅区业主大会的组建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业主大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准入、考核、评价和培训机制,促进业主大会依法履行职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支持业主大会成立、协助业主大会规范运作。各区县要加大对阻挠业主大会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不配合、不支持业主大会组建和规范运作的物业企业,将逐步清出北京市场。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