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林: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24日,全国法院第十次机关后勤服务协作组工作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强调,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着力构建以优化司法环境为中心,以加强服务技能、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以硬件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服务机制为依托,实现后勤管理科学化、后勤服务规范化、后勤保障社会化的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服务体系,为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苏泽林指出,十年来,全国法院协作组较好地发挥了“加强交流、推广经验,增进了解、加深友谊,探索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
苏泽林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全面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法院后勤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到做好“四加强”: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对法院后勤服务工作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践行理想信念,要开展党性教育,用党的宗旨和纪律规范行为,开展先进模范典型事例教育,传承服务行业先进模范爱岗敬业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系列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要在建立、完善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上下工夫,在运用现代化科学化管理理念和方法上下工夫,在构建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工夫,建立管理队伍保证机制,建立科学管理高效运作机制,建立评价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和硬件建设,夯实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基础。打造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的机关后勤队伍。
搞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党建促队建,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深化文明服务、满意服务、诚信服务,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跟踪服务。加大后勤队伍培训力度,强化技能水平,提高专业本领。加大硬件建设力度,着力提高服务环境。以廉洁型机关后勤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四是加强领导,稳步推进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对司法保障工作的领导,把后勤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部署法院整体工作的时候,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要适应新时期赋予后勤服务工作的新内涵、新理念、新要求,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立足服务保障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后勤服务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的创新,为担负历史责任,为促进审判和其他工作提供坚实有力和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
会上,湖北、甘肃、安徽、四川、吉林、福建高院及武汉、焦作中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主持会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苏泽林一行还深入荆州市、宜昌市就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及化解基本建设债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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