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办法设百万奖金奖旅行社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为开拓南宁旅游客源市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旅行社组团引客的积极性,南宁市日前出台的《南宁出台旅游促销奖励办法》规定,对旅行社组团到南宁旅游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奖励。据估计,按照目前南宁旅行社的组团情况,一年发给旅行社的奖金将为100万元左右。该奖励办法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这个办法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包机、专列,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组织三个方面进行奖励。旅游包机、专列方面,要求旅行社组织的游客在南宁市内住宿一晚以上,单次组织包机100人以上,国内按每人100元、入境按每人150元的标准奖励;单次组织火车专列3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在旅游接待人数方面,对接待海外旅游者在南宁市内住宿一晚以上,从第1001人至2000人,按每人次8元标准奖励;从第2001人至4000人,按每人次10元标准奖励;从第4001人起,按每人次12元标准奖励。对接待国内旅游者在南宁市内住宿一晚以上,从第5001人至10000人,按每人次2元标准予以奖励;从第10001人至50000人,按每人次3元标准予以奖励;从第50001人起,按每人次4元标准予以奖励。
为鼓励旅行社自主组织游客到南宁旅游,对年度自主组织海外游客或者国内游客在南宁市内住宿一晚以上的旅行社,游客人数总量在全市排第三名的,给予1万元奖励;组织人数总量在全市排第二名的,给予2万元奖励;组织人数总量在全市排第一名的,给予3万元奖励。
据了解,虽然南宁市过去对大型组团也有奖励,但没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参照,更没有出台具体规定。《南宁出台旅游促销奖励办法》出台后,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由旅行社提出申请,经市旅游局审核确认达到奖励标准,向组团旅行社支付奖励资金。为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奖励办法还规定,对全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或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两件以上的旅行社,不能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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