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乌市中院风险评估有效遏制涉诉信访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3 13:39 
核心提示:乌市中院党组要求全体办案法官,充分认识建立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于遏制和减少涉诉信访的重要作用,每办一案都要通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该案是否存在引发涉诉信访隐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有效遏制涉诉信访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一项重要内容,于今年6月底制定实施了《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定》,建立每案风险评估机制,强化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收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息诉率为92.04%,上诉率仅为5.96%,其中民一庭承办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100%。

乌市中院党组要求全体办案法官,充分认识建立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于遏制和减少涉诉信访的重要作用,每办一案都要通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该案是否存在引发涉诉信访隐患。诉前保全、立案受理和管辖权异议等程序裁决,风险评估由立案庭负责;正在审理、审查和执行的案件,风险评估由相关审判庭和执行局负责。院党组严格要求,谁办案,“谁评估,谁负责”,将风险评估规定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办案环节。

目前,风险评估作为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成为乌市中院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评估笔录列入案件卷宗,评估审核表紧跟办案流程,直至卷宗归档。《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定》的实施,促进了案件调解率的提升,第三季度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第二季度的21.63%上升到4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成功调解的,从第二季度的20%跃升至第三季度的50%。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