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打捞威胁水下文化遗产安全 边防面临保护困境(2)
“可以说,盗捞者打捞上来一件瓷器,就有可能破坏周围五六十件瓷器,这对海底文物来说,是极大的破坏和损失”。福建省文物局局长郑国珍说,盗捞者除了破坏水下文物遗存,他们还缺少出水文物保护知识,从打捞上来的文物看,很多瓷器在打捞后遭到破坏。
在福州市博物馆举办的“福州沿海水下文物考古发掘成果展”中,展区正中陈列着两个“将军罐”格外引人注目。
这两个“将军罐”是“碗礁一号”出水文物中极具代表性的瓷器,属于清代康熙年间民窑青花瓷上品的代表作。整个罐体制作大气,图案精美。但是,仔细观看发现,其中一个“将军罐”的罐体有一道又深又大的裂缝,旁边还有一些其他裂痕。
“这个‘将军罐’是不完整的,只能称为标本。” 郑国珍说,盗捞分子没有文物保护的科学知识,他们用渔网把瓷器拉上来后,就直接放在干燥的空气中,由于瓷器所处的环境突然发生了变化,很多文物出现崩裂,甚至成为碎片。“一个价值几千万的将军罐,就成了标本,即便是把它再次粘接起来,也只能起到修补作用。这个‘将军罐’已经失去其本身的社会价值、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这种损失,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损失,是远远不可能弥补回来的。”
事实上,打捞上来的瓷器一旦出水,就要进行最基础的出水保护。在福建省博物院典藏部的实验室里,摆放着好几个大水槽,水槽里浸泡着各种出水瓷器。
典藏部主任张焕新说,由于海底瓷器在海水中已经浸泡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瓷器中的釉在盐分的侵蚀下会变得脆弱、易碎,当这些瓷器出水后,釉中的盐分与空气中的水分相遇后会发生化学反应,使釉的表面发生收缩或膨胀,从而损坏这些珍贵的瓷器。
为使出水瓷器得到完好保护,需要对它们进行“脱水脱盐”处理。通常的做法就是,首先把出水瓷器表面泥沙清洗干净,然后把它放到淡水中浸泡,把盐分置换出来。但这个做法需要耗时几年,反复多次,才能彻底把水分和盐分脱离出来。“所以,只有让文物保护部门,按照科学方法去做,才能保护文物。” 郑国珍说。
保护的困难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与外交、科技、公安、海监等多个部门建立了联系机制,在打击非法打捞和走私水下文物活动、开展水下文物监控、日常巡护等多方面进行了紧密合作。
在全国第一个水下文化遗产安全监控试点地——福建省龙海市隆教乡镇海村,边防部队的雷达、视频全天候监控“半洋礁一号”南宋沉船海域,凡有船只在沉船点或周边海域停留45分钟以上,将被关注,当地边防派出所即时出警盘查、侦讯。
在广东汕头南澳岛,云澳边防派出所的警员与可靠的渔民结为“眼线对子”,这些渔民帮助派出所提供可疑船只和可疑人员线索。派出所的警员还到博物馆复印与文物有关的图册,把文物知识与渔民分享,使更多渔民能够理解并支持他们的工作。
但不容否认的是,边防部门对水下文物盗捞的打击还面临很多困难。
朱志雄说,首先在部门职能上,边防部门的3类(打击偷越国边境、破坏界桩界碑、毒品案件)6种职能中并没有打击水下文物盗捞工作,因此这是新出现的一个课题,很多问题都需要解决。尤其是取证困难。“很多盗捞集团分工非常明确,有母艇、快艇工作船等明确分工,母艇出海,不法人员在快艇工作船上盗捞文物,返航时将盗捞上来的文物用渔网挂在快艇底下,如果有公安边防来检查,就砍断连在快艇上的绳索,过段时间再打捞上来。这就造成边防部门无法抓住证据。”
因此,朱志雄建议,国家应该在水下文物盗捞案件的办案程序、证据收集、文物鉴定等方面具体立法进行明确。
同时,盗捞团伙的打捞设备和交易手段日益升级。钟振义说,在2005年查获的非法打捞海底古瓷器案件中,盗捞者驾乘的只是木质小渔船,航速慢、机动性差,“水鬼”使用的也是极其简陋的潜水设备。而2006年查获的几起同类案件中,木质小渔船变成了大马力机船或高速摩托艇,潜水设备也换成了进口的先进潜海设备。(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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