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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北京收新房将获说明书 建材品牌需列出(2)

来源:新京报 作者:马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3 11:49 
核心提示:●房屋用具 装修建材品牌信息需列出 在第三部分中,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建筑物隔声情况和声环境情况等附件都是首次要求提供给每个业主。 李自强表示,对于房屋建筑中配置的电梯

●房屋用具 装修建材品牌信息需列出

在第三部分中,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建筑物隔声情况和声环境情况等附件都是首次要求提供给每个业主。

李自强表示,对于房屋建筑中配置的电梯、电线、门、窗等,开发商也要提供这些设备、设施的说明书。而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还要列出各种装修建材和家具洁具的品牌等信息,如地砖或洁具是什么品牌等。

开发商还要提供给业主房屋的上下水布置示意图、电气线路的布置示意图、地采暖管道布置图等。若不提供,业主在装修时容易打断水管或电线。将来提供了这些示意图,如果还出现这些情况,就是业主的责任。相反,如果没有提供,那么就是开发商的责任。”

●二手买卖 二手房买卖也需交说明书

除了新房,二手房交易也将需要提供房屋说明书。李自强说,市住建委已经更改了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程序,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将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如果应该提供《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却没有提供,将无法完成二手房的交易和过户。

同时,市住建委还要求,在房屋租赁中,《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也要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由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因为承租人是要使用房屋建筑的,所以他也必须要了解房屋建筑的使用说明。”李自强说,今后,公租房作为租赁性房屋,在出租时也将把使用说明书提供给承租人。

●惩戒措施 不提交说明书将记分处罚

李自强表示,北京此次编制的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借鉴了日本等国外房屋使用的先进经验。而且不但保障房、商品房等住宅项目,公建项目也必须提供使用说明书。

市住建委要求,下月1日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开发商都必须参照示范文本编制《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购房合同的补充附件,提供给买房人。在业主办理入住时,将说明书正式交付到业主手中。

如果开发商不提供使用说明书,市住建委将视其为违规行为,并进行记分等处罚,这对开发商的资质会有影响。而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说明书不详尽,市住建委也正在研究相应的处罚措施。

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

第一部分

房屋建筑基本情况

包括房屋面积、结构类型、抗震烈度、共有部分、小区内道路、绿地面积,路灯数量等。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前期物业企业的名称、资质、地址和电话等。

第二部分

各项目及部位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包括结构、防水、门窗、阳台、上下水、供配电、通讯、燃气、消防、采暖等各个方面,都提示了注意事项。如为了避免楼板超负荷,装修时面砖总厚度;卫生间地面与墙面等部位的防水措施,装修时如果有改动,要采取防水措施。

第三部分

相关附件

包括建筑结构、水电管线、绿地、逃生通道等配图;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交通评价报告;电梯、电线、门、窗等设备、设施的说明书。装修建材和家具洁具的品牌等信息。上下水布置示意图、电气线路的布置示意图、地采暖管道布置图等。

第四部分

服务指南

包括周边交通、社区服务设施,配套的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的地址和电话等。

附件:

开发商需提供的13份附件

本套房屋建筑主体结构示意图

本套房屋上下水布置示意图

本套房屋电气线路布置示意图

本套房屋地采暖管道布置图(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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