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盗墓死刑取消或刺激文物犯罪高发
5月11日,《雷霆出击——陕西省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展》开幕。2009年12月以来,陕西省共破获各类文物案件140起。图为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民警观看由他们查获的玉杯。本报记者 胡建辉摄
本报西安5月11日电(记者胡建辉)公安部、国家文物局今天联合部署在全国17个重点省份开展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从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将实现侦破一批文物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文物犯罪团伙,摧毁一批地下走私贩运通道,抓获一批文物犯罪分子,有效整治非法、地下文物市场,坚决把文物犯罪多发高发的势头压下去的总体目标。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7个省份。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今天召开的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指出,受高额暴利驱动,以文物为侵害目标的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案件仍时有发生,盗掘古墓葬犯罪仍然非常严重。
他认为,当前中国古代艺术品在国内外市场上价格持续走高,国内文物“收藏热”、“投资热”不断升温,今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取消了对盗掘古墓葬犯罪死刑的规定,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可以预见,盗掘古墓葬、盗窃、走私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将会更加突出。
据介绍,当前,我国文物犯罪大要案时有发生,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文物犯罪团伙职业化、集团化特征日趋明显,销赃渠道隐蔽;文物犯罪作案手段日益智能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地下文物交易活跃,交易行为十分隐蔽。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近年来,国务院批准建立了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国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一些地区文物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文物安全国际合作初见成效,先后与美国等13个国家签署了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政府间双边协定。
2009年12月到2010年6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全国9个重点省份部署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案件541起,其中盗掘古墓葬案件396起;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名,追缴各类文物2366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4件,有力地打击了文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10年全国共立各类文物犯罪案件973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387起、盗掘古墓葬案件451起,分别比2009年下降了12%、21%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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