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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被判不正当竞争 360一审胜诉

来源:搜狐IT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5-10 23:15 阅读:
核心提示:针对奇虎360起诉瑞星公司一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今日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瑞星公司从事了侵犯奇虎360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

【搜狐IT消息】5月10日消息,针对奇虎360起诉瑞星公司“捏造事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攻击奇虎360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一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今日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瑞星公司从事了侵犯奇虎360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北京青年报》上连续十天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奇虎360公司20万元。

据称,2010年2月2日,瑞星对外称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而此“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奇虎360公司认为,这些诽谤性质的不实言论,给360安全产品的良好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是对360商业形象的严重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瑞星公司表示,作为专业安全厂商,瑞星发现软件或厂商存在安全风险时,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合适的途径向社会公布,维护用户利益。这些公布的内容均经过公证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瑞星选择向社会公开信息,也是借助媒体力量,维护用户安全和利益的正当行为。针对法院的一审判决,瑞星已根据程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作者:丁慎源) 

(责任编辑:谢东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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