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领域腐败滋生 “内鬼”现象并非罕见(2)
建制堵漏是关键
在今年两会上,尤小平呼吁,国家应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建设,将民营企业纳入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民营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帮助和指导。同时,纪检、检察及公安等部门要及时分析社会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原因、规律及主要发展趋势,帮助民营企业堵漏建制,进一步加强对贪污贿赂和渎职行为的预防。
有专家认为,应走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需要反腐的观念误区,进一步扩大惩治腐败的覆盖面,把其纳入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时查办腐败案件,从源头上遏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腐败行为的发生。
刘先生,曾经在省内多家企业当过职业经理人,对一些民营企业的弊病有很深的了解。“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在日常决策和管理工作中,‘跟着感觉走’,任人唯亲,大权独揽,不愿设监督机制,很容易被人‘钻空子’。”他认为,管理一个小企业,“跟着感觉走”或许能因为一时的机遇而成功,一旦企业大起来,员工变多后,继续用这种简单的管理方式,就很容易使企业内部出现腐败,关键是民企负责人要用一种科学的态度来进行企业内部管理。
我省一些地方也开始尝试在民营企业内部加大预防和打击腐败。
杭州萧山区已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在民营企业探索“3+3”廉洁文化发展模式,即述职述廉制度、物资采购廉洁公示制度、签订廉政合同制度等制度“三廉”和建“廉”、宣“廉”、考“廉”等“三廉”活动。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位于萧山的浙江华东钢业集团在对管理层监管方面遇到的难题也越来越多:有的企业销售人员在完成货物销售后私自截留货款、销售人员或管理层接受供货商“红包”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华东钢业集团推行“述职述廉”制度。每年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职代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优、晋级、晋职等的重要依据。这一制度正在发挥作用,集团分公司一位总经理,在“述职述廉”评议中,因为经营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被几名职工代表点名批评。后来这位总经理引咎辞职。
有专家认为,最关键的是,民营企业主要认识到,“公司”毕竟带着个“公”字,民营企业主一定要摆脱企业内部管理是“私事”,不容置喙的想法,鼓励员工发表意见,根据实际修正完善管理制度。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腐败,不仅虚增了运营成本,侵蚀了利润,而且妨碍其健康发展。现在在一些民营企业中,监事会往往形同虚设,企业主为了用钱方便,往往在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上留下漏洞。非公经济领域反腐败,关键点还是在于企业负责人要转变思路,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的各种制度,让监事会真正发挥作用。健全财务账本,定期核查账目、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同时,纪检部门可以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预防内部腐败的制度。
(责任编辑:谢东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