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中文报刊”首遭索赔 侵权还是宣传
iPad平板电脑提供报纸免费网络版究竟算不算侵权?京城某报以未经授权为由,将通过软件为iPad“中文报刊”提供该报免费网络版本的北京迈思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迈思奇公司”)诉上法庭,并索赔60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在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审理这起事关iPad应用版权的国内首案。
现场:
多家中关村企业旁听审理
去年8月,原告发现iPad平板电脑上运行的“中文报刊”软件上刊载了该报内容,且每日实时更新。而该软件为迈思奇公司开发,且专门用在iPad平板电脑上使用。因此,原告认为迈思奇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该报刊载之作品,侵犯了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取报酬权等著作合法权益。
在庭审现场,迈思奇公司现场演示了通过iPad平板电脑浏览该报官网上免费公开的报纸电子版,并举证说明该软件只是将公开的内容集成起来供用户免费阅读,是一种链接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原告则始终坚持迈思奇公司的软件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存储报刊内容,供使用者下载,并同时登载商业广告。此外,被告还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修改了后台数据库以掩盖其侵权行为。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均坚持对该软件的后台程序进行司法鉴定。昨天,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在法院审理此案时,百度、搜狐、大北农、风行在线等多家中关村园区企业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据介绍,在中关村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理是建设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重要内容之一。早在2006年,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联合海淀区法院设立了中关村知识产权巡回审理庭,在园区审理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大案要案。通过巡回审理,丰富了审判职能,宣传了知识产权知识,增强了企业的用权维权意识。
焦点:
上iPad是侵权还是宣传
“报纸的iPad版本原计划在本月上线,而被告的侵权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代理律师称,该案例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个案,如今很多报纸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窃取了内容。软件提供者利用传统媒体的公信力,以非法取得的内容增加自身平台的下载量和浏览量,从而达到营利的目的,严重侵犯了报纸媒体的知识产权,并对报纸的发行、广告等实际利益造成严重威胁。
“任何后台修改都会留下痕迹,司法鉴定可检验软件是否保存了该报纸的内容。”迈思奇公司代理律师表示,该企业在软件研发之初便做足了知识产权评估,如果报纸未提供免费电子版本,我们在使用前肯定要和相关报纸沟通并签署协议,如今既然有免费公开的资源可用,我们并不存在主观恶意侵权的行为;另外,更多读者可通过我们的软件阅读报纸及其中的广告,在某种程度上还给该报进行了免费宣传,客观上并未对其造成重大影响。
专家建议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立法
“网络与一般纸质媒体不同,认定侵权事实难度很大,证明侵权行为确有困难。”中关村相关知识产权专家表示,该案发生在近两年新兴的平板电脑产业,以苹果iPad平板电脑应用软件引发的版权诉讼是国内首例iPad应用版权诉讼,这反映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
专家建议,为避免网络侵权愈演愈烈,使用者与著作权人应加强有效的合作机制。这样不仅能节约诉讼资源,也可节省当事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应针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新问题加强立法,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本报记者 刘欢)
(责任编辑:谢东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