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修正草案征民意 公众踊跃参与网页几近瘫痪
4月25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在全国人大网站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日,公众参与热情极高,原本下午还能登录的网页,晚间已很难打开,几乎陷于瘫痪。
据了解,征求意见主要针对四点进行,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上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未通过一审,据悉,参与审议讨论的委员就起征点调至3000元是否合理、个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是否公平、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如何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等问题存在争论。
一位财税业内人士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后,草案不会有太多变动,因为这一次修订,原本就只是为了达到一个短期目标,是在现有体系下的微调。
在其看来,草案拟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并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挺有创意”。该人士认为,这样的调整,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从效果看,也确实能让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不是说,越多人不缴税越好,而应该是低收入者少交,高收入者多交,培养每个人的纳税意识,也有利于监督政府”。
按照草案标准,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前述业内人士认为,调整带来的税收减少将会是下一步草案修改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虽然个税占总体税收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小,但减收对公共服务等领域产生的影响不得不考虑。(《国际金融报》 记者黄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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