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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开门评警不能评得多改得少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24 10:53 阅读:
核心提示:要使开门评警工作达到预期效果,需要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需要层层发动、人人参与,也需要认真研究、制定出具体的方案措施,但只停留在这上面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要付诸于实践、落实行动,真抓实评、实改。如果说得多做得少,改得少,不仅难以取得实实在在

要使开门评警工作达到预期效果,需要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需要层层发动、人人参与,也需要认真研究、制定出具体的方案措施,但只停留在这上面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要付诸于实践、落实行动,真抓实评、实改。如果说得多做得少,改得少,不仅难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还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和负效应。因此,必须以务实的态度落实开门评警的各项要求,以真改的精神改进公安工作,切不可口头表达,纸上谈兵。

要充分认清开门评警与整改提高公安工作二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开门评警是整改提高公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群众反映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其对整改的内容、形式起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整改提高公安工作是开门评警的目的之一,对开门评警具有反作用。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就提升了,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就少了,也促进了开门评警工作向纵深发展。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形势发展,群众对公安工作也会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就会对公安工作提出相应的新的意见和建设,再通过开门评警征求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新水平。也就是说,开门评警和整改提高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为此,开门评警重在评、贵在改。

一要从领导机关改起。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歪倒下来。”领导机关的同志应从中领悟其深刻的含意,切实认清自身的责任,既要当好改进作风的坚强领导者和积极宣传者,更要当好模范实践者,在倡导优良作风上敢说“向我看齐”,在改进作风上敢于“修正自己”。常言道,上行下效。一些基层的同志直言不讳地讲,下面的形式主义很多都是上面“逼”出来的。此话尽管有失偏颇,但很值得领导机关的同志回味和思考。

二要从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改起。从一定意义上说,当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把这些问题抓住了、解决好了,既是开门评警的当务之急,也是取信于民的实际行动。公安机关对群众反映的诸如工作飘浮、“衙门”作风等问题,应当痛下决心,施以“猛药”,尽快加以解决。衡量领导机关作风有没有新的加强和改进,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得怎么样,群众的“口碑”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群众支持不支持。

三要从正在做的事情改起。当前,公安“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维稳处突、打击防范等任务十分繁重,工作中有许多崭新的课题需要深入研究探索。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就要立足实际,从正在做的事情入手,通过扎实的工作,坚决改掉队伍作风“稀、拉、松”,内务管理“脏、乱、差”,服务态度“生、冷、硬”等现象,从而推动队伍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努力实现公安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真正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作者单位: 阮仕宏  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谢东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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