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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起“自律联盟”98.5%侵权视频48小时内被删

来源:文汇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20 11:54 阅读:
核心提示:上海市版权局牵头,在全国率先发起“互联网企业自律联盟”,请视频网站自愿“入盟”,“上网”备案各自购买的版权归属,防止侵权事件发生。目前成员网站发生侵权事件后,48小时内的视频删除率已高达98.5%,新机制成为减少行业内耗的突破口,受到网站的欢迎。

今天你告我,明天我告你,视频网站间频发的版权纷争已严重阻碍了行业发展。上海市版权局昨天(4月19日)透露,他们和本地的视频网站正联手探索一种新机制,以消“行业内耗”。

最近一两年,国内正处于网络视频的版权诉讼高发期。此类诉讼中很少见到制片方出面,在法庭上各执一词的往往是竞逐网络视频“蛋糕”的对手们。有意思的是,在不同案件中,原被告往往会互换身份:一会儿某网站声称他人的电视剧侵犯了其独家播映权,之后不久,他却又要在另一起案件中替自己辩护。

某种意义上说,网络版权这池“水”的确有些浑。上海市版权局副局长蔡纪万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说,著作权一共可分解出17种权利,比如,要在线播放影视剧,既可以购买网络播映权,也可以借助“发行电子出版物”得到授权。所谓“独家授权”,也许“独家”只限于某一种权利。此外,网络视频的版权交易环节繁复,在制片方和网站间存在各种中介;有时一个授权可能几经转手,绕三四个弯,最终由某个中介与网站签订合同。这让网络视频的版权归属变得愈发模糊。

在这种情况下,网站处境尴尬。由于版权的授权信息往往被制片方当成商业秘密,所以透明度不高,网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即使有心维护正版,但也难免身陷诉讼漩涡。

事实上,网络视频行业内已出现因为维权而导致“维权不力”的矛盾局面:一些企业曾自发成立“正版联盟”,以显示对版权的重视,但最终,其成员之间却对簿公堂,导致“正版联盟”解体。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版权案情一般很复杂,诉讼周期冗长。要打赢一场版权官司,视频网站要投入大量成本,但最终未必能获得多少赔偿。有时,理智的选择也许是不诉不告。但迫于制片方、特别是海外权利人的压力,他们又不得不走上原告席,因为假使不这么做,将来就有可能难以买到版权。

从国内视频网站整体利益出发,这可以说是个死结。在版权保护意识和力度日益提升的今天,视频网站版权维权的主要目标,正悄然从防止恶意侵权,转向建立一种机制,以有效应对无意侵权导致的纠纷。

蔡纪万告诉记者,半年前,上海市版权局牵头,在全国率先发起“互联网企业自律联盟”,请视频网站自愿“入盟”,“上网”备案各自购买的版权归属,防止侵权事件发生。目前已有PPLIVE、PPS等8至10家沪上主要视频网站加入联盟。根据协议,联盟成员自愿向版权局提供视频作品的授权合同复印件,一旦这些网站之间发生纠纷,版权局就能在不泄露权利人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迅速确定权利归属,然后通知相关网站删除内容。

政府部门的“老娘舅”角色扮演得既公平又高效,实践表明,在版权纠纷中,行政执法显著优于司法维权。据蔡纪万介绍,目前成员网站发生侵权事件后,48小时内的视频删除率已高达98.5%,新机制成为减少行业内耗的突破口,受到网站的欢迎。

据蔡纪万透露,国家版权局正在研究如何将上海这种作法向全国推广;不仅是视频,也包括音乐网站。如果能成功,有望大大改善国内互联网业界的版权状况。

(责任编辑:谢东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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