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十一五”时期我国收缴盗版品数超3亿
来源:新华网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20 11:24 阅读:次
核心提示:记者20日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十一五”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行政处罚49416起侵权盗版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53件,取缔违法经营单位128493家,查获地下窝点3507个,收缴各类盗版品3.17亿册(张)。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黄小希)记者20日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十一五”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行政处罚49416起侵权盗版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53件,取缔违法经营单位128493家,查获地下窝点3507个,收缴各类盗版品3.17亿册(张)。
据介绍,“十一五”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连续五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连续三年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连续五年开展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启动了版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收到了良好执法效果。
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我国版权公共服务和社会参与体系基本建立。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代表的集软件和一般作品登记、合同备案、版权质押登记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全国软件和一般作品的登记量分别由2006年的2.3万余件和15.2万余件上升到2010年的8.1万余件和37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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