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让民间借贷走出灰色地带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19 08:06 阅读:次
核心提示:4月7日,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在一审开庭两年后,终于等来二审。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吴英或许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在民间借贷极度盛行的江浙,千亿元民间借贷如何规范,成为“吴英”案背后最瞩目的焦点。
4月7日,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在一审开庭两年后,终于等来二审。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吴英或许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在民间借贷极度盛行的江浙,千亿元民间借贷如何规范,成为“吴英”案背后最瞩目的焦点。
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的实地调查发现,我国地下信贷规模已近8000亿元,但银根不断收紧的信号令民间借贷市场依然保持饥渴状态。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信用补偿形式,有其积极作用,笔者认为,以理性、发展的态度来看待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民间借贷,让民间借贷成为一条“鲶鱼”,既能促进资本市场充分、公平、有效竞争,也能打破垄断的金融格局。
首先,应尽快制定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法规。唯此,民间借贷才有“合法身份”;其次,对于那些乘人之危、攫取高额暴利的放高利贷者,则要坚决打击与取缔;第三,相关部门应给予民间借贷一定的利率浮动区间,使其能够光明正大地赚取合理合法的利润。另外,通过立法厘清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也势在必行。 (刘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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