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8年查办侵犯知识产权案百余件赢美誉(2)
发现问题提出立法建议
案子办结后,该院并没有止步,该院特别重视研究、总结,寻找案件规律,探索解决对策。在办案中,该院检察官们总结出这样的规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是以侵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为主,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团伙作案为主,反侦查能力强,办理此类案件难度很大。
为了积累经验,该院先后组织办案骨干撰写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难点问题》、《侵犯客户名单商业秘密犯罪认定研究》、《假冒注册商标罪疑难问题探析》、《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与刑法相关问题研究》等论文,对办案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令人眼前一亮的是,该院还提出了惩治商业秘密犯罪的立法建议。2008年底,深圳市检察院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启动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修改的推动工作。他们把企业反映集中、案例较多、修改空间较大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作为切入点。深圳市检察院将立法完善建议的具体起草任务交给了南山区检察院。
接到任务后,南山区检察院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展开充分论证,最终完成了修改条文的建议初稿。初稿的主要内容包括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门槛、增设过失泄露商业秘密罪以及提高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刑。
据此,深圳市检察院代拟了“关于修改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议案”,在2009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作为正式议案提交大会,引起广泛关注。
深圳市人大代表游忠惠:“立法滞后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
游忠惠,深圳市人大代表、市海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作为一名企业界的人大代表,她对知识产权保护有着独特的见解。4月13日,她接受笔者采访。
笔者:您企业的知识产权是否被他人侵犯过?
游忠惠:网上评卷、网上录取、考生信息自动采集及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软件产品,都属我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其中,有些核心知识产权也曾遭遇他人侵犯。
前些年,我公司一名技术人员跳槽到别的公司,并带走了装有公司技术数据的笔记本电脑。我们马上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盗窃笔记本电脑为名立案侦查。但是,因无法认定侵犯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损失,无法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其立案。
后来,我公司一名负责技术方面的人员辞职单干,同样涉及侵权问题。我们报案后,派出所因无法认定其侵犯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损失而不能立案。好在我们凭业绩和信誉占领了相应市场,他因产品同质无法和我们竞争,才没有给我们造成更大损失。
笔者:检察机关办理的有关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您了解吗?
游忠惠:公安、工商、法院和检察机关都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职能,我有过接触和了解。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方面,不仅打击力度大,而且预防工作也做得非常到位。
我曾经应邀参加过南山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一起案件的定性问题,近距离了解了检察机关为收集和认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有关证据,花费了大量精力,非常不容易;也近距离地感受到南山区检察院为高新企业服务的诚意。
他们推出的一系列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相关举措,很有针对性,深受企业欢迎。尤其是他们编印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证据指引》,对我们企业很有帮助。
笔者: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您有什么意见建议?
游忠惠: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做到打击有力。在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多出新招,做到预防有效。
作为人大代表,我认为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知识产权犯罪方面的规定已经滞后,严重妨害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每年参加市人代会时,我都强烈建议加快对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的法律修改,尤其是因侵犯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损失这一条,司法机关不好认定,不好取证,应该进行修改,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责任编辑:谢东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