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公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件
今天,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举措,同时发布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7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据介绍,2008年至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3件166人,提起公诉277件517人,主要涉及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罪名。随着近年来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科技化、智能化、专业化”的新特点,犯罪形式也以共同犯罪为主,并且组织严密、分工明确。2007年以来,全省受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707人,占总人数的73.3%。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还充分发挥监督职责,依法纠正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2008年至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监督线索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为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的“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保护合力。目前,省级信息平台已经建成,常州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平台,南通、扬州、镇江、苏州、无锡五市建成市一级平台,盐城建成部分区(县)一级平台,有效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较好地防止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注重严肃查办和有效预防侵犯知识产权背后的职务犯罪。2008年至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领域内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3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立案查办失职渎职犯罪案件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8万元。同时,加大对新型产业项目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从源头上减少知识产权职务犯罪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拓思路,在实践中找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新举措。宜兴市检察院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室,这也是全国检察机关首家服务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门机构。检察院一方面联合高校在知识产权数量集中的环保科技园区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南京师范大学宜兴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平台;另一方面建议市政府成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一站式”绿色通道,以提高服务效率。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在软件园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站,联合科研院所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项目组,编写《知识产权“一站式”法律服务手册》分发辖区高新企业。曹建明检察长今年来江苏调研时,对“一站式服务中心”给予了高度评价。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2007年会同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开展“改造和转化盗版音像制品经营人员工程”,鼓励行为人从事正版制品的经营,此举得到了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的高度重视,被作为经验在全国交流。
链接:七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件
(一)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孙显忠、张天平、洪磊、梁焯勇侵犯著作权案;
(二)唐德文、王精林侵犯著作权案;
(三)戴建军等七人以及徐州恒塑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省滕州市中兴塑业有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
(四)朱泽礼、曹美丽、祖凯、李月林、李培华、李澜假冒注册商标案;
(五)周立群、俞建明、俞建光侵犯商业秘密案
(六)王国权等六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药案
(七)王佳豪侵犯著作权案
(责任编辑:谢东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