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第五届年会在杭州召开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赵 欣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4-10 00:43 阅读:次
核心提示:4月8日,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第五届工作年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40家基层法院女院长参加了会议。
40名女院长共议司法保障“十二五”规划
4月8日,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第五届工作年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40家基层法院女院长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黄尔梅,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王秀红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等有关领导到会致辞。
黄尔梅在讲话中指出,基层法院处于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前沿,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实基础。当前,一方面,基层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新的矛盾错综复杂,审理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更为迫切,对司法的需求更为强烈。各位女院长要清醒的认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积极应对这一复杂局面,紧紧守住公平正义这一底线,带好队伍,抓好管理,推进创新。黄尔梅希望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立足基层、联系基层、引领基层,群策群力,开拓进取,推动基层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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