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亿万富姐”集资诈骗案二审开庭 吴英首次认罪
来源:中新社 作者:中新社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4-08 21:58 阅读:次
核心提示:备受社会关注的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4月7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此次庭审,吴英借资的行为是否属于“集资诈骗”成为争议焦点。庭审中,吴英首次当庭承认自己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仍否认犯有集资诈骗罪。
备受社会关注的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4月7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2009年4月16日,吴英因被金华市检察院指控涉嫌非法集资罪在金华市中级法院受审。同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亿元,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据了解,此次庭审,吴英借资的行为是否属于“集资诈骗”成为争议焦点。庭审中,吴英首次当庭承认自己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仍否认犯有集资诈骗罪。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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