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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布近期查办的重点案件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0-27 17:19 
核心提示:经查,自2008年以来,嫌疑人丁某某等为非法获利,私刻公章,伪造授权书,在全国范围发展骨干和组稿代理,实施制作假期刊诈骗钱财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丁某某为首、许某某等人为骨干、姚某某等组稿代理人为成员的制作假期刊犯罪团伙。

今年以来,湖北省不断加大“扫黄打非”案件查处工作力度,截至9月底,全省共查办各类案件280起,其中,侵权盗版案件187起,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28起,其他非法出版案件65起。通过查办案件,有力震慑了非法出版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推进了“扫黄打非”工作的深入开展。

武汉“5·15”非法印刷教辅报纸案

2012年5月15日,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获一“三无”地下印刷厂,现场查获正在印刷和已印好待发货的教辅类报纸19种260余万份以及PS板210余块。经查,该“三无”地下印刷厂属“武汉天下商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仅有广告设计、代理、发布等经营范围,涉嫌非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发行等违法行为。目前,此案已完成调查取证工作。5月17日,武汉市公安局依法对嫌疑人赵某实施刑事拘留,7月3日,武汉市检察院已正式将其批捕,目前此案已进入公诉司法程序阶段。

荆门“4·18”制作假期刊案

经查,自2008年以来,嫌疑人丁某某等为非法获利,私刻公章,伪造授权书,在全国范围发展骨干和组稿代理,实施制作假期刊诈骗钱财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丁某某为首、许某某等人为骨干、姚某某等组稿代理人为成员的制作假期刊犯罪团伙。现已查明该团伙先后制作假期刊50余期,受骗作者达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目前,荆门市东宝区公安分局已先后抓获该案的5名嫌疑人,其中已逮捕1人、刑拘3人、取保候审1人。目前此案已进入公诉司法程序阶段。

阳新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2年8月15日,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破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石某某、何某某于2011年年底深圳务工期间,通过QQ认识网名叫“杀破狼”的男子,并代理维护更新40个淫秽色情网站,按20%的广告联盟收益提取报酬,平均每个网站日点击率达8万余次,获益5万余元。嫌疑人石某某、何某某还参与网上赌博,输赢达30余万元。目前,阳新县公安局已将石某某依法刑事拘留,何某某依法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荆州红门路图书城涉嫌销售淫秽光盘案

2012年9月20日,荆州市“扫黄”办根据举报,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位于沙市区红门路图书城二楼的名为影碟歌碟店的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淫秽光盘100张、涉嫌盗版光碟1366张。经查,该经营门店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经营。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店主)已被公安部门传唤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武汉华西医院非法出版期刊案

2012年9月17日,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举报,对武汉华西医院涉嫌非法出版《华西女人》、《华西有约》期刊进行了调查。经查证,武汉华西医院组织人员从事《华西女人》、《华西有约》等非法出版物的编辑、出版活动,共非法出版20期,每期1000册至2000册不等。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行为作出责令整改并处罚金5万元的行政处罚。

荆门“10·12”网络游戏“私服”侵权案

经查,2011年6月,罗某某、张某某等人在荆门市城区架设“私服”网站,为他人架设“私服”100余个,修改《传奇》游戏版本数百件,非法经营额达500余万元,个人非法获利百余万元,其租赁服务器及其下载“私服”游戏网站等涉及广东、福建、江西、浙江等省。自2012年5月24日至7月5日,公安部门先后对罗某某、钟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缴获作案工具电脑10余台。目前上述9人中,取保候审8人、刑事拘留1人。现此案已进入公诉司法程序阶段。

武汉江岸区刘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

根据举报线索,2012年6月4日,武汉市江岸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江岸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现场查获光盘刻录机5台、光盘共计12个品种56210张。经省版权局鉴定,查获的光盘均系侵权复制品。经查,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他人音像制品,情节严重,涉嫌犯有侵犯著作权罪。目前,刘某某已被批捕,此案已移送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办理。

咸宁贩卖“六合彩”非法出版物案

经查,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徐某某、黎某某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从事地下“六合彩”资料批发销售活动,主要通过短信方式联系广东上家,告知所需“六合彩”资料的品质和数量,打款后将“六合彩”资料由上家直接运往湖北通城县、崇阳县、咸安区及江西修水县等地的下线,从中渔利。该案涉及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涉案金额达200万元。2012年7月20日,通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2年、徐某某有期徒刑2年、黎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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