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集团实行纪检监察专员派驻制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针对新闻单位、行业特点,不断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首批向所属四报五公司等9个重点单位派驻纪检监察专员,率先在新闻单位实行内部派驻制度。该制度无形之中使集团重点领域多了一只耳朵,多了一双眼睛,多了一道防线。
当前,新闻采编和广告从业人员同样面临廉洁风险。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在调研中提出,在集团事业产业发展已经进入快车道,反腐倡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应审时度势,未雨绸缪,向一些重点单位延伸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加强对新闻采编、广告经营、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首批纪检监察专员入驻后认真履职,积极协助各派驻单位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和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还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防范管控工作,建设廉洁集团、廉洁媒体的实施意见》、《关于设立纪检监察专员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其中,《关于设立纪检监察专员的实施意见》从纪检监察专员的工作原则、职责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突出三个特点:一是对纪检监察专员赋予足够的权利。纪检监察专员有权参加各派驻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重要会议,参与监督各派驻单位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各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全方位监督。二是专职纪检监察专员的薪酬待遇均由集团统一支付。各派驻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派驻专员发放额外补贴。三是对纪检监察专员的聘任、管理等实行严格考核。定期组织进行学习培训和工作汇报交流,每年要进行一次述职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据悉,下一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还将根据需要逐步扩大设立范围,向其他二级单位派驻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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