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其他 >

三网融合:太原模式何时出炉?(3)

来源:山西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18 12:02 
核心提示:四大企业竞争 从1999年开始,三网融合先后被列入九五、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经历了广电和电信业务不准相互进入到鼓励相互进入的阶段。在探索中,各地涌现出了很多相对成功的模式,有深圳模式、上海模式、杭州模式

四大企业竞争

从1999年开始,三网融合先后被列入“九五”、“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经历了“广电和电信业务不准相互进入”到“鼓励相互进入”的阶段。在探索中,各地涌现出了很多相对成功的模式,有深圳模式、上海模式、杭州模式、山西模式等。采访过程中,来自两大行业的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表达了一个类似的观点,目前太原已经成为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借鉴以前的经验、探索和形成“太原模式”是当务之急。在分析国内这些成功模式之后,许多业内专家认为,目前最佳的途径是形成广电、移动、联通、电信四家企业全业务经营的格局。

上海模式是广电和电信合资成立子公司来运营,这种模式结构简单、分工明确。但在采访中,山西省电信行业和广电行业的专家、学者都认为不具备可复制性。通信行业一位专家认为,首先,上海两家合作企业从用户数、实力上旗鼓相当,山西省情况则不同,广电部门还未完成网络的整合、改造、升级;其次,由于电信企业都是上市公司,合资成立子公司存在法律、股东利益等方面的复杂因素。最重要的一点是,成立子公司对合作双方有利,具有排他性,容易形成新的垄断。

杭州模式是最好的模式,却不具备可复制性。杭州华数集团虽然属于广电行业,却拥有杭州IP数据城域网和广播电视有线网两张物理网络,事实上不存在广电与电信相互进入的难点。
 
在盘点国内这些成功模式时,记者发现一些特点:一是多数以广电行业为主在进行三网融合;二是多数都在沿海及南方发达城市。山西省广电和电信方面的专家说,这与南方整体经济环境有关、与广电部门发展水平较高有关,原因是这些试点地区完成了电视广播网的双向改造,具备和电信企业一样的互联网传输水平。但山西省的情况则正好相反,广电远未完成基础的网络改造。

在三网融合的各种模式中,山西模式最为特殊,是以山西移动为主在农村进行的。2009年,记者在中阳县采访时见证了一根光纤入户,农户通过电视机上网的事实。但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实际效果上看,山西模式解决了偏远农村看电视难、上网难、打电话难的问题,给农民带来了好处;但客观地说,并没有解决两个行业融合的核心矛盾。而且太原市的情况要比农村复杂很多,借鉴意义不大。

从以上分析可知,国内已有的模式,不管是以广电部门为主还是以电信部门为主,都不适合太原试点三网融合。各种模式都有各种模式形成的原因,由于经济环境、用户资源、企业实力、发展层次等方面的差异,太原必须产生新的模式。采访中,一位广电行业学者和一个电信行业专家表达了相似观点:排除复制以上模式的可能性后,太原试点三网融合可以在广电和电信相互进入的前提下,形成广电、移动、联通、电信全业务竞争的格局,在竞争中摸索出行之有效的太原模式。

另外,太原被列为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后,山西省成立了以山西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山西省广电局、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两个行业监管部门协助,广电、移动、联通、电信参与的机制。业内人士分析,省经信委代表的是省政府,以政府牵头来做三网融合能够有效解决两大行业的利益冲突,是建立太原模式的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