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再开庭未宣判 举证责任分配争议焦点
黄光裕
已持续一年多的“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22日再次开庭。这次开庭是继去年2月股民起诉黄光裕、杜鹃的民事诉讼开始启动以来第三次开庭,不过当庭未作宣判。此次原告仍是股民李某和吴某,两人要求黄光裕赔偿总数额为730万元人民币。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当天开庭原告提交了新的证据,并要求法院查证黄光裕内幕交易行为与股价异动的因果关系。而由于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因此,举证责任分配成双方争议焦点。
原告提出新证据
原告方代理人张远忠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针对目前沪深股市目前走势状况,他提交了新的证据,以证明中关村股票不是由于系统风险,即国外经济危机和国外股市大跌导致沪深股市下跌引起的。
为了证明黄光裕内幕交易行为与股价异动的因果关系,张远忠要求法庭调查取证黄光裕内幕交易的细节,还要求杜鹃本人出庭,说明内幕交易的情况和细节。此外,还要求法庭去查证,监管者什么时候开始调查黄光裕,或者黄光裕是什么时间知道监管者在调查他。
中关村曾在2008年5月7日宣布鹏润地产将注入中关村,8月13日宣布重组停滞,8月29日宣布重组取消。而在2007年7-8月间,证监会已经发现中关村股价的异动。张远忠认为,中关村取消重组是因为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为了减轻惩罚,主动放弃重组。由于放弃重组导致中关村股价下跌,导致原告投资受损。
但张远忠透露,目前这两个请求还没有得到法院的回应。对于案件下一次什么时候开审,张远忠表示,每年的12月20日是法院当年结案的日期,如果要结案应该在此之前结案。(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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