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钰违约案败诉 被判赔经纪公司200万新台币
艺人徐怀钰与龙演经纪公司签下5年合约后,龙演指控她如同人间蒸发,提告求偿。法院一审认定徐怀钰违约,判决徐怀钰应赔偿新台币20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上诉。
徐怀钰与龙演经纪公司于2010年1月底签约,合约有效期限计5年,但龙演指控徐怀钰人间蒸发,与公司断绝联系,提告求偿1300万元。
徐怀钰的委任律师于法院一审开庭时指控,经纪公司频以外出谈工作为由,带徐怀钰到处喝酒应酬,老板吴祖望甚至多次传手机简讯性骚扰,徐怀钰不堪骚扰,才会与公司失去联系,主张龙演未尽维护艺人安全义务。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审理认为,徐怀钰已年满32岁,若不愿饮酒应有能力自我节制,且调阅徐指称遭吴祖望性骚扰的简讯发现,只有1封简讯称呼徐“宝贝”,其余内容均为日常寒暄问候、生理期不适等讯息,难认定吴有性骚之意。
徐怀钰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曾传手机简讯向公司解除合约,但法官认为简讯内容并无任何文字显示有终止合约之意,因此认定双方演艺活动的经纪合约存在。法官判决徐怀钰败诉,应赔偿龙演200万元;高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还可上诉。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