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香港电影神话故事:黄飞鸿的银幕传奇
在今年的香港国际电影节上,香港电影资料馆和电影节合作举办了黄飞鸿电影的回顾展映,放映了难得一见的26部经典黄飞鸿老电影(包括1949年胡鹏执导,最早的四部“黄飞鸿传”系列)。整个回顾活动分上下两阶段,从3月末一直延续到7月,除了展映之外,还有一系列文化讲座、影像展览等。
早报记者专访了香港电影资料馆研究主任蒲锋先生,回顾了整个黄飞鸿电影历史发展的起起落落,试图解析和还原一个详尽的“香港神话”以及其背后的文化、社会背景。
香港电影资料馆研究主任。曾任香港电影评论学会会长,著有《电光影里斩春风——部释武侠片的肌理脉络》;编有《1997香港电影回顾》及《经典200——最佳华语电影二百部》等。
直到徐克,
黄飞鸿才举世闻名
东方早报:其实我们并不知道黄飞鸿的真正长相,现实中他可能也没电影中描述的那么传奇,你能不能谈谈黄飞鸿这个人物形象怎么会在电影里变成神话式的icon?
蒲锋:内地的朋友终于知道这个真相啦(记者注:黄飞鸿本人并没有相片留存,现网络传播的“黄飞鸿相”实则是其儿子黄汉熙)。我们大家不确知真实的黄飞鸿有什么经历。首先,他的生平是记载在半真半假的小说中。而且以历史人物的事功角度看, 他实际并不是什么有功业有影响的人物。他的神话是由小说开始,并经电影成就的。在电影前已出现关于讲他事迹的小说,但用今天的眼光看写得并不好。当年的销量也不是很高,我估计它的销量在广东都不算高,不可能像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和《近代侠义英雄传》那样在那个年代的上海那么成功。其中朱愚斋写的黄飞鸿小说《黄飞鸿别传》(编者注:1933年开始连载)最重要,因为是后来电影的基础。
黄飞鸿电影开头几部都算卖座,但应没有想象中那么厉害。最初几年(编者注:1949年第一部黄飞鸿电影《黄飞鸿传》问世,胡鹏导演、关德兴主演),每年大概拍数部,一直到1955年,有部叫《黄飞鸿花地抢炮》很卖座,跟着一年几乎每隔两个礼拜就生产一部,那一两年拍了二三十部,是黄飞鸿电影成为传奇的一个重要阶段。热潮到1960年代消退,关德兴也离开了香港。再过了几年,关德兴回来又拍了十几部,卖座情况又变得不错。当时粤语片整体在下滑,很难得黄飞鸿系列不但票房不俗,而且即使在今天看创作上也十分突出。像《黄飞鸿浴血硫磺谷》就是相当不错的戏,剧本也写得很好,在水准上甚至高过同期部分的国语片。
参与黄飞鸿系列的电影人才后来慢慢渗入国语片的制作,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刘家良和袁和平,后来他们自己导演时也选择了黄飞鸿题材。1970年代后期,他们拍了一些少年黄飞鸿的戏,刘家良导演了刘家辉主演的《陆阿采与黄飞鸿》和《武馆》,袁和平1978年执导了《醉拳》。他们会拍黄飞鸿,部分也可能是受关德兴在1976年主演的电视剧《黄飞鸿》收视率相当高的影响,证明黄飞鸿仍有人看,但1970年代后黄飞鸿的影视就差不多到头了。到了1980年代,黄飞鸿就变成了被取笑的对象,大家觉得很老土很老套,但偏偏被一个小时候喜欢看黄飞鸿的导演重新拿来拍,那个人就是徐克。徐克和整个香港电影在那时都处于高峰。现在看来,徐克的《黄飞鸿》和《黄飞鸿之男儿当自强》仍是两部很出色的戏,从而使得1990年代的黄飞鸿电影一下子又再爆发,拍了十几二十部电影,电视剧也不停。
以前粤语片(黄飞鸿)在内地是没有人知道的,最多在东南亚一些粤语区看到,有了国语片后也只在台湾或者国内小部分地区看到,影响力都不是很大。但到了徐克的《黄飞鸿》,就变成了举世闻名。(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