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明星 >

明星“被出书”尴尬:杨澜赵本山靠法律维权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2 11:58 
核心提示:2009年12月,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作者署名为李文静的《杨澜给女人的24堂幸福课》一书。也未就该书的内容进行确认或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以杨澜的姓名为书命名,在书中大量使用其肖像照片,构成对杨澜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事实侵害。

今年9月,知名主持人杨澜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冠名”出书一案,北京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及作者李文静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5万元。被告对一审判决拒不服从,提起上诉。时隔3个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6日就此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由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杨澜说”大多为臆想编撰

据了解,2009年12月,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作者署名为李文静的《杨澜给女人的24堂幸福课》一书。在未经杨澜本人许可,也未就该书的内容进行确认或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以杨澜的姓名为书命名,在书中大量使用其肖像照片,构成对杨澜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事实侵害。同时,作者李文静从未对杨澜本人进行过任何形式的采访,书中大量引用所谓的“杨澜说”的内容多为臆想编撰。

杨澜认为,出版社和作者通过这样的手段,将这本书打上了“杨澜”烙印,强行将侵权作品与杨澜之间建立联系,以实现其违法获利的目的。

2010年5月,杨澜正式函告被告停止侵害。2010年6月4日,被告以虚假承诺的手段答复停止销售后,仍继续扩大侵害后果追求获利,导致侵权书籍销售至今。按法律规定,仅侵犯肖像权一项该书就应该立即停止销售,尽管一审已判定该书构成对杨澜姓名权及肖像权的侵害。但是一审后该书却并没有下架,反而在大书店成为热销区的推荐书。

赵本山张艺谋都曾“遭劫”

名人是公众人物,为名人立传自然无可非议,但是应按照相关出版法律完善手续。而且还存在“怎样写真实”“该不该曝隐私”等细节问题。如果处理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仅是名人本身,被告方也同样受损。但是,利益面前,胆大吃胆小,“先斩后奏”不时发生。

近年来,许多名人都陷入过“被出书”的尴尬。杨澜“被冠名”出书外,赵本山、张艺谋也未幸免。此前,一本名为《企业家赵本山》的图书惹怒了“本山大叔”。赵本山以肖像权及名誉权等受损为由,将该书作者、出版方、销售方等告上法庭,索赔205万元。赵本山的起诉内容与杨澜案类似,传记未经他的许可与授权,书的封面和内页大量使用他的姓名及肖像,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2010年,张艺谋曾起诉《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侵权,张艺谋胜诉,作者黄晓阳和华夏出版社被判赔偿张艺谋经济损失4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与名人打交道难“绕道走”

这种打着名人旗号,利用其名字、口吻、经历、照片进行出书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名人本身的权益,更是误导读者,对整个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塑造形成不良影响。

名人有号召力,有市场回报,自然吸引书商冒险为之。由于与名人打交道很麻烦,授权、约稿、写作的时间相对比较长,而且传主往往会有很多禁忌,因此一些书商只能“绕道走”,聘请第三者来写,因此,造成质量稂莠不齐。此前,《杨澜给女人的24堂幸福课》作者李文静曾通过代理人表示,写书的目的是基于作者对杨澜的喜爱甚至崇拜,目的是引导公众积极上进。显然这种说法,是为其侵权行为辩解。原告方认为,杨澜打假打的不仅借名人之名谋一己私利的功利主义者,打的更是这种公然欺骗和误导广大读者的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