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电网络与中电鑫龙子公司将投资建设运营智慧产业数据中心(4)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合作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原则性、意向性协议,合作具体项目以各自有权部门批准后正式签署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效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拓展速度,但由于协议所述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因此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合作的正式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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