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省广电网络数字电视收费标准公布
本文原标题:《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广电网络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2018年1月3日上午,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陕西省物价局官网“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局发文件”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广电网络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陕价服发(2017)146号】,该通知正式对外发布时间为2018年1月2日11:14:05,以下为该通知全文——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神木市、府谷县物价局,各扩权县(市)物价局,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2016〕19号)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陕价综发〔2016〕97号)精神,现将我省广电网络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
以居民用户收看一台电视机使用一个接收终端为计费单位。若居民用户需要收看多台电视机,可选择使用多个接收终端。其中一个接收终端为主终端,其他均为副终端。用户主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由数字电视经营者统一配置,不另行收费;副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1、全省县城以上(含县城)城市居民用户每主终端每月25元;
2、全省县城以下农村居民用户每主终端每月20元;
3、全省城市、农村居民用户每副终端每月10元;
4、非居民用户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由有线电视运营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 对特殊用户及困难群体的优惠办法
对老红军、烈士遗属和生活特困的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应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老红军、老红军遗属,凭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老干局核发的《离休证》和相关证明,当年主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2、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遗属,当年主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3、无子女且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凭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供养证》,当年主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每月减免5元。
4、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用户,当年主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每月减免5元。(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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