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网络发行不超过7亿元公司债获证监会核准
2017年3月4日,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对外发布一则标题为《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编号:临2017-002号)。
据融合网|DWRH.net获悉,近日,广电网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广电网络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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