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反“平民秀”的逆袭
“看了《我是歌手》,湖南卫视又要火了!”搜狐网总编辑、知名电视人刘春微博发言。
在春节档期之后,又一轮的卫视竞争如火如荼。
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播出以来,已经在荧屏掀起一阵收视狂潮,央视索福瑞收视数据显示,湖南卫视《我是歌手》2月15日第五期节目,不仅全国网收视再次问鼎全国第一,1.33%的收视率和7.33%的收视份额有明显增长,城市网更以收视率2.11%、收视份额8.37%拿下全国第一。
草根选秀的反向操作,主打实力牌和怀旧牌的明星对决真人秀,让《我是歌手》与过往的草根选秀节目产生了明显的差异化。在同质化严重的综艺节目的市场中,这种差异化又一次激活了观众的兴奋点,虽然只播出了几期,但业内已经评价颇高。毫无疑问,2013年《我是歌手》为湖南卫视打出了一张好牌,然而,就是这档目前爆红的节目版权曾遭一年多的雪藏,在2012年的正式运作之后又遭遇请不到明星的尴尬。
那么如此状况之下,这档耗资巨大、制作难度颇高的真人秀又是如何呈现并且成为关注焦点,后期又是如何营销赢得高度关注的呢?
“雪藏”后的爆发
关注音乐本身,真实的力量起到撼动人心的作用,不编故事而是崇尚实力,会让大家认认真真关注节目本身——这是观众市场的趋势。
中国版《我是歌手》的版权来自于韩国原版《我是歌手》,这是一档顶尖歌手级别的竞赛类音乐节目,在韩国最强势MBC电视台的黄金时间播出,已经成为韩国2012年最高人气的电视节目。2012年,欧美多个国家采购了该节目版权,然而在全球第一个采购这个节目版权的就是湖南卫视。
《我是歌手》总导演洪涛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实际上,我们2011年就已经发现并购买了《我是歌手》的版权,但压了很久都没做。原因是缺乏操作性,韩国整体大环境偏向偶像派歌手,实力派歌手则偏向边缘化而没机会展示,所以需要这样一个舞台。但是中国舞台很大,稍有实力的歌手都过得很好。基于这样的现状,2012年6月份我看完觉得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制作难度非常大,所以就压下了。”
但随着多个卫视对平民选秀节目的过度挖掘,湖南卫视也一直在寻求突破。当2012年9月做创新立项准备的时候,洪涛再次认真看完韩版的《我是歌手》后受到很大启发。“关注音乐本身,真实的力量起到撼动人心的作用,不编故事而是崇尚实力,会让大家认认真真关注节目本身——这是观众市场的趋势。”于是洪涛主动请缨在正在做的《百变大咖秀》之外拉出一支队伍来做《我是歌手》。为了做得更原汁原味,洪涛带着团队2012年11月份去韩国学习,与节目的创始团队沟通交流。
在交流之后,洪涛回到湖南卫视开始打造这档耗费巨资,虽然节目组不透露,但业内人告诉记者一期制作费大概在600万元左右。在操作上洪涛用简单几个字来总结这档栏目——“用全景纪实大片的方式表现音乐。”
大腕云集的真唱,殿堂级乐队的伴奏,8台机位同时录播,来自五个不同年代的500名听审,让这场PK无论从视觉和听觉感觉到了与以往选秀的差异。
正如曾负责《美国偶像》节目制作的资深制作人肯•沃里克表示的那样:差异化的明星PK模式能带给观众更多新鲜感,而且知名歌手的演出对于节目质量也是保证,节目的整体演出效果绝对出彩。(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新闻点评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图片
- TV+品牌商城模式 为海外客户进驻中国市场开辟新思路
- “聚力今日,开启4K时代”索尼PXW-Z280手持式摄录一体机隆重发布
- 索尼发布PZW-4000C 4K XAVC工作站、BVM-HX310 4K HDR基准监视器
- 芒果TV亮相CCBN2016 超强自制引领全新互联网视频内容生态
- 工信部领导莅临索尼总部参访,双方签署8K超高清转播车协议
- MPEG-H电视音频系统创享广电“新视听”
- Fraunhofer IIS在IBC上展示MPEG-H音频系统实时全链路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4K超高清电视频道国庆开播
- 携Fraunhofer IIS音频技术进入广电市场窗口期已到来
- 第二届“世界电视日”中国电视大会召开 主题:90后的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