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内容 >

刘熙晨:将中国节目模式卖往全世界(2)

来源:财新网 作者:覃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14 13:01 
核心提示:财新记者:目前,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处于什么阶段? 刘熙晨:截至2012年5月底,国内卫视已播出及已确定播出的引进模式节目共有19季,购买主力不仅是一线卫视,二三线卫视也加入了节目模式版权购买的大军。但是,中

财新记者:目前,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处于什么阶段?

刘熙晨:截至2012年5月底,国内卫视已播出及已确定播出的引进模式节目共有19季,购买主力不仅是一线卫视,二三线卫视也加入了节目模式版权购买的大军。但是,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尚处于启蒙阶段,才刚刚起步,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版权意识都还有很多不足,真正成熟需要时间。

财新记者:与国际市场相较,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存在哪些问题?

刘熙晨:相较于国际市场,我觉得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最大的问题在于,对创意的尊重不够充分。首先,国外优秀的节目模式引进价格非常低,约在100-200万元一季,而在国际节目模式市场,版权方因单一节目模式带来的收入约占节目总收入的20%。其次,中国的模式市场不够规范,尽管版权意识逐步提高,但在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还是会出现模仿、抄袭,有时候模式公司刚刚向电视台介绍了一个好的节目模式,随后这档模式未经购买就出现在电视台的节目研发表中。实际上,中国真正的问题是缺乏模式创新的市场机制,市场机制才是创新节目模式的最大力量。最后,我们不能只做模式代理,一个没有自己节目模式版权、仅靠代理的模式公司,就像一个掮客,在国际节目模式市场上几乎没有话语权。

财新记者:那么,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模式公司的出路在哪里?

刘熙晨:在目前中国的节目模式市场,模式公司应该进入规模化运营、深度化运营的阶段,既要有模式,还要有本土化方案,而且还能够制作。

世熙传媒现在的业务,第一是模式的引进和优化;第二是制作,制作带来的收入今年有望超过六千万元,而模式带来的收入不过六七百万元;第三是广告运营;第四是衍生品的运营、品牌授权等。只有将模式、制作、广告,衍生品这四块连在一起,这样的商业模式才能做大。

财新记者:在你看来,真正的模式公司应该是怎样的?

刘熙晨:第一要具有自己的节目模式,第二要会制作。

财新记者:尽管《中国梦想秀》有望成为中国第一档向全球输出的节目模式,但中国自己的节目模式并不多。像《快乐大本营》、《饭没了秀》等取得不错收视率的节目都没有形成节目模式。为什么?

刘熙晨:要形成节目模式需要具备两个特质,一是独特性,一是可复制性。中国具备独特性的电视节目少,节目环节相对简单,可复制性低,譬如《快乐大本营》,很难在国外找到类似的五个定位不同的主持人。

财新记者:那你所说的“自己的节目模式”从何而来?

刘熙晨:现阶段,主要还是依靠模式公司自主研发,培育新的创意。世熙传媒做了六年的模式代理,向国外学习到很多先进的节目模式生产理念,已经具备研发新节目模式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和高校合作搭建“节目创意孵化平台”,11月份即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电视及多媒体创新研究中心”,广泛征集好的节目创意。(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