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司法局为司法所配备执法记录仪提升执法效能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06 16:23 
核心提示:日前,根河市司法局将9台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发放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用于开展社会调查评估、社区走访、家庭走访、谈话教育、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数字化记录,保留第一手资料,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司法局为司法所配备执法记录仪提升执法效能

文章来源:根河市司法局办公室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4日 点击数: 233 次 字体:小 大

日前,根河市司法局将9台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发放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用于开展社会调查评估、社区走访、家庭走访、谈话教育、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数字化记录,保留第一手资料,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同时,也可以用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纠纷、处置突发事件时同步录音和录像,完整记录工作过程,保护当事人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对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维护工作人员正当权益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对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为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司法局每年都在中央政法装备经费中挤出专门资金为基层司法所配发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案设备,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效率。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投身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平安根河、法治根河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