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年初:互联网电视健康发展的措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董年初副司长在第二届中国OTT TV峰会上做主题报告。他指出,互联网电视发展,必须以内容、绿色、安全、健康为前提;互联网电视必须按照准确规范运营,181号文是目前必须遵守的行业规范。
如下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董年初副司长的演讲全文:
去年举办的第一届中国OTT TV峰会,罗司长已经就互联网电视基本思路和办法进行了深入介绍,在此我就不再重复了。今天主要对互联网电视进展进行介绍,并强调两个问题。
众所周知,互联网电视是当前视听界乃至整个IT热点和焦点,业界对互联网电视关注和投入,推动电视创新和发展。也丰富了我们研讨交流的资源。近年来,总局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应对技术变革,产业变革,需求变革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提出互联网电视健康发展措施,并注意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国家新闻广电出版总局已向中央电视台等7家颁发了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平台牌照,向中央电视台等10家发放互联网电视内容牌照,目前主要电视机厂商已与7家播控平台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向市场推出符合政策的互联网电视产品。部分互联网企业消费产品企业,互联网集成牌照方符合基本要求。据初步统计符合市场电视一体机近3千万规模,互联网机顶盒达成规模。
实践表明,规范管理基本思路是符合当前实际的,相关措施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明显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回避互联网电视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突出表现是非法销售机顶盒比较多。就此机会,我想再次强调两个方面问题。
1 互联网电视发展,必须以内容、绿色、安全、健康为前提。
大家都知道在习总书记强调下,我们党工作是经济工作。其中重点强调加强互联网建设,从国家相关方面一些政策可以看到,互联网违法行为打击非常严重。进一步规范规范化、严格化,所以在这里头说,对一切违规的行为我们要规范,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这是整体上来说的互联网大环境。
2 互联网电视必须按照准确规范运营
互联网电视包括内容服务、节目集成播控、网络等各个环节,涉及到电视台、有线网络等各方合作,关系错综复杂。需要在规范体制下进行运作,这个要求就是总局去年提出的181号文规定,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这个要求我们现在没有新的管理规范出台,我们现在就是按照这个要求执行,这个是特别强调的。规范要求运作是能够取得共鸣的,大家都知道几年来我们规范很多行为,在有些方面合作,跟互联网企业包括终端制造厂商合作现在很多卖很好,我们看内容也很好,评价也很高,我觉得很多东西是共鸣的。我想如果能产业各方合作,我们将能对一些违法合作行为进行很好的治理。
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在上海、杭州、长沙三个试点地区,将在适当时间启动试点工作。我们观察到业内很多要求,我们正在进行考虑,适当时候扩大试点地区。我们希望互联网电视的发展模式,大家可以研讨,包括今天研讨会,网络司支持也是这个原因。如果互联网电视规范可持续发展,我们也欢迎大家积极地提供意见和建议。
来宾们、朋友们,互联网电视充满梦想和激情的行业。互联网电视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我们将认真履行政府的职责,在宏观指导上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为互联网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我们期待在各个方面努力下,互联网电视尽快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最后祝OTT TV峰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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