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国内外OTT发展与监管现状(2)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4-08 15:59 
核心提示:微信的特点在于:一是私密性,微信属于强关系链产品,是朋友或熟人聊天交流的工具,用户隐私必须得到非常严密的保护;二是准实名制,微信的好友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即手机通讯录、QQ好友和陌生人,其中手机通讯录

微信的特点在于:一是私密性,微信属于强关系链产品,是朋友或熟人聊天交流的工具,用户隐私必须得到非常严密的保护;二是准实名制,微信的好友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即手机通讯录、QQ好友和陌生人,其中手机通讯录是微信好友的核心来源,微信更多应用于通讯录好友之间的交流,带有典型的准实名制特性;三是封闭性,微信是一款本质为即时通信的应用软件,用户使用微信,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朋友之间的社交。

2012年年初,微信开始大力拓展国际市场,首先重点推广到华人较多的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以及东南亚市场,海外用户数已经超过2000万。2012年5月,腾讯向“Kakao Talk”投资4.03亿元,取得“Kakao Talk”总计360万股的新优先股,相当于其已发行股本约13.84%。目前,微信已经推出了包括英语、俄语、印度尼西亚语、葡萄牙语、泰语等17个语言版本的服务。全球化发展的微信平台为我国构建对外文化交流的社交网络渠道,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当前,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信部主要依据《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非经营性网站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事前准入、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的全流程管理。同时,对上传用户手机通讯录存在潜在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以及移动即时通信业务对无线网的信令负荷压力明显增大导致基础话音服务质量受影响的情况也给予高度关注。

同时,互联网企业在网络信息安全与用户权益保护方面也不断加强自身管理。比如,在每一次新功能上线前,经过严格的信息安全评估,保证上线后的功能信息安全可管可控。在用户隐私保护方面,用户使用和位置相关的服务时,微信会明确提示用户,得到用户同意方能继续进行;用户可以清除自己的位置信息,保护个人隐私;对潜在有恶意行为的用户,打招呼会被系统自动拦截,并从“附近的人”列表中清除;允许用户举报恶意用户等。同时,在微信聊天的过程中也已在多个环节设置了针对用户的安全提示功能,主要包括好友间聊天记录加密传输;配备敏感聊天内容机器智能分析模块,对聊天中出现的财务相关情况,对接收信息一方提出警示等。

笔者建议,对于OTT的监管,应该以促进创新与公平竞争为原则。在引导发展方面,一是要鼓励互联网企业不断创新,推出更多新的业务功能,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二是继续完善用户信息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三是促进即时通信企业加大应用平台、行为数据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开放力度,拉长产业价值链,使更多市场主体分享产业利益,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同时,要高度重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互联网企业在扫描用户手机通讯录、地址信息时,必须向用户提醒,取得用户许可。此外,应从保证用户服务质量和网络运行质量出发,研究解决移动IM业务对信令网资源占用的问题,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