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云南省广电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广电视听行业市场活力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1-11-25 12:02 
核心提示:云南省广电局结合云南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区分云南全省范围和省内自贸区两类,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流程三种方式,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10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改革, 进一步激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

本文原标题:《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广电视听行业市场活力》

2021年11月2日18:01:00,融合网&呼麦网&耀旅网&都融网小编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首页>新闻资讯>动态信息”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广电视听行业市场活力》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云政发〔2021〕1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214 号)精神,省广电局结合云南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区分全省范围和省内自贸区两类,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流程三种方式,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10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改革, 进一步激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切实落实相关改革举措。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省广电局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出申请,大幅度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优化“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服务,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减审批时限、延长许可有效期限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自由贸区范围内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有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因企业承诺可采取减省、补交等方式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当场作出审批决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的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自贸区执行,进一步激发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市场活力。

二是稳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打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对于已经达到四级办理深度,属于全程网办和“省内通办”的10个事项,从受理开始,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帮助服务对象进行全程网办。对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线下办理事项,工作人员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办理材料等寄送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积极运用移动端政务服务,分类、逐步实现办理事项与“一部手机办事通”相结合,已经将10项全程网办事项纳入“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先行上线信息查询、事项咨询、办理进度跟踪等功能,逐渐丰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应用场景。购买了与省政务服务平台配套的政务服务评价综合管理系统和相关硬件设备,让服务对象更加便捷地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好差评”,整体评价率稳步提升。

三是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夯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广播电视行业监管与行政许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按要求做好数据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监管结果运用,以公正监管促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平竞争。特别是针对网络视听节目行业新业态,健全完善网络视听机构节目审核机制,规范节目审核和播出流程,配强审核力量,坚持先审后播、重播重审,建立健全有力有效的事后管理机制,形成威慑,确保网络视听阵地安全,不断推动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作者/来源: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