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甘丽专题研究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工
本文原标题:《甘丽专题研究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工作》
2021年8月11日,融合网&呼麦网小编在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官网“首页>新闻资讯>广电要闻”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甘丽专题研究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工作》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8月10日,省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甘丽召集传媒机构管理处相关人员总结分析二季度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和信访投诉处理的现状和问题,研究规范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工作措施。
甘丽指出,局党组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监管工作。5月10日规范省级频率频道广告播出工作协调推进会召开后,传媒机构管理处督促相关播出机构抓好会议精神落实,取得一定成效,6月份省级8个广播频率、15个电视频道条次违法率同比分别下降0.02%、0.32%,二季度信访投诉同比减少99条。但是省级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广告条次违法率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引发的信访投诉总量仍偏高,是全省广播电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重中之重。
甘丽强调,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传媒机构管理处要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坚决抓好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虚假广告问题的整改落实,维护全省广播电视广告传播秩序。
甘丽要求,要做好广告监管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工作台账。要完善定期研判机制,坚持按月分析、按季报告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和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与省市场监管局、相关播出机构会商,共同做好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要及时和局办公室沟通,以人民网、省长信箱和局长信箱等渠道收到的信访投诉为重点,依法、及时解决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传媒机构管理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传媒机构管理处)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