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电局预算项目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管理服务比选公
本文原标题:《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预算项目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管理服务比选公告》
2021年7月6日,融合网&呼麦网小编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首页>政务公开>财务信息>政府采购”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预算项目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管理服务比选公告》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管理服务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081994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市委市政府规划部署,引导扶持8K超高清视频精品创作,经市财政局批准设立北京市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项目旨在鼓励优秀8K超高清视频节目内容生产,撬动社会资本参与8K超高清视频制作,增加市场供应,提升效率与质量,为8K试验频道建设奠定基础。同时,以8K超高清视频节目检测为抓手,引导和规范8K超高清制作生产,提升视频内容质量,不断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和高质量超高清视听体验需求。本次比选项目为扶持资金管理服务工作。
2.采购需求:
(1)协助完成项目实施组织工作,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协助完成项目申报资料收集与审核。收集、整理、审核、登记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解答申报单位咨询。
(3)对申报项目进行8K技术测评,在招标人前期工作基础上,优化技术评测指标,制定评测方案,组织开展客观指标测试和图像主观评价,确定技术指标等级出具评测意见。
(4)协助组织项目综合评审,做好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留存。评审结束后,负责收集整理评审资料,形成综合评审报告。
(5)撰写项目总结报告。负责项目征集、评审、实施、验收等全流程信息记录、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及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6)协助招标人完成年度绩效考评、财务审计等工作资料。
2.技术要求:
(1)负责组建业务团队,业务团队需熟悉8K超高清视频制作、检测业务,具有承办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完成委托事项人员、设备、办公等条件。
(2)负责提供或租赁8K超高清视频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8K超高清视频质量自动化测量系统、8K超高清主观评价系统、8K超高清非编系统、8K节目三维声音频监听系统等),具备8K超高清节目音视频基本参数和视频技术指标检测能力,能够完成招标人对申报项目技术指标检测要求。
(3)围绕招标人在本项目的工作目标,研究制定符合项目目标的技术评测方案,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对送测8K节目的基本参数要求和录制要求、8K节目技术质量的主/客观评测方法、测试结果的量化评估方法等)。
(4)建立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招标人随时了解项目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投标人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对于需要关注的特别问题,及时沟通解决避免工作延误。
3.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42.6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注: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的最终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批复金额。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承担过超高清视音频参数和超高清主观评价方法方面的广电行业标准制定;
8.具有开展8K超高清视音频系统和设备第三方检测的案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1年7月12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我局科技处,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采购人将在开标现场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表;
(4)2020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0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税款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的报价(可含分项报价)、团队成员情况等;
(8)工作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等;
(9)相关工作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备注:(1)-(8)条为实质响应部分,所有投标商必须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反映情况属实,文件必须页码清晰、统一用A4纸张胶装成册(投标文件1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3.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
附件:供应商比选申请表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